| 高校信息 |
学校名称:南京林业大学
高校代码:10298
江苏招生代码:
所在省市:江苏
学校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联系电话:025-85427320
学校传真:025-85427320
学校网址:http://www.njfu.edu.cn |
| 免责声明 |
本网页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各大院校招办或学校网站以及相关书籍。湖北招生考试网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为考生提供更多的招生信息作为参考,请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和各高校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湖北招生考试网将全心全意为高校提供全方位的招生考试宣传服务,祝愿各高校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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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一、普通文史(含外语)、理工、综合类考生,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四、艺术类考生,参加艺术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生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其他省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为: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原始分,数学分100%计入)+加分。 五、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六、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七、江苏省考生按照5门科目计算录取分,对于高考总分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线以上的单科优秀考生,即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全省前5%的考生,用公布计划录取。 八、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九、本规则如有与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抵触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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