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0%,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
3.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4.录取时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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