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信息 |
学校名称:徐州师范大学
高校代码:10320
江苏招生代码:
所在省市:江苏
学校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 83536996
学校传真:0516-83403064
学校网址:http://bkzs.xz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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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在各相关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进档的江苏考生按五门考试科目计算录取分。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对学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徐州师范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自治区),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对江苏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江苏省外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英语(商贸英语)、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专业须考英语,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口语成绩录取时作为参考。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江苏省考生须达省划定的合格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美术学(书法)专业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江苏省考生须在省划定的合格线以上),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对文化总分达到省控线和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投档比例内,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总分乘0.3加专业成绩乘0.7从高到低、男女分别录取。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原则上在武术专项考生中招生。 第二十三条 各普通专业招生对江苏考生不设选科限制,但建议考生根据所选文、理科目报考相应的文、理、工科专业。 第二十四条 在江苏考生中招收声乐、民乐、西洋器乐、舞蹈和美术类等项目的特长生。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省招委会的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徐州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行运动训练专业单招的高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所招生的专业除体育考生外对男女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所有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八条 凡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列入江苏省本二批次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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