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在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五门科目统考达到我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按计划数的120%将报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文化和专业分必须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之和,按计划数的120%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招生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为英语;
6、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7、选考科目要求:我院录取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选科目要求;
8、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