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 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 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4.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5.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含数学)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考生专业。
6.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
7.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江苏大学颁发学位证书。
8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