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院的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录取工作。普通类专业招生以高考五门科目的总分为录取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相同,对进档考生录取分以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其他事项见我院招生章程。
问:你院有哪些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授奖面达50%,其中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生·年;国家和省政府为贫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最高每生每年达4000元;社会各界在我院专为贫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有20多项,最高为每生每年3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各种专项补助和勤工助学等配套措施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问:你院帮助学生成长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和人文导师;采取“因材施教,科学管理”的管理策略,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为每一个杏林学子创造成才的平台。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组建了各类社团、沙龙、兴趣合作小组以及社区共建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的人文素养得到熏陶,特长爱好得到发展,个人素质得到提升。
问:你院的收费情况如何
答:我院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等代办费按实收取。学生因故退学或转学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有关退费事宜。
问:你院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我院毕业生思想素质较高,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专业基础扎实,综合能力强。学生所学的专业都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学院位于长三角经济区,毕业生就业区位优势明显,我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就业指导力度,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