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录取原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以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4、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无限制。 6、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已通过江苏省专业测试的美术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加美术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8、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原则: 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考试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我校预留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校预留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招办批准后予以录取: ⑴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⑵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⑶经所在中学推荐,平时学习一贯较好,但因偶发因素在高考中未能正常发挥水平者; ⑷本校教职工子女以及对我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实习基地、协作单位的职工子女。
二、收费标准 我校招生收费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统一规定的各项标准执行。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请参见招生计划表。关于NIIT的收费,按教育厅统一标准收取。
三、高考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了吸引有志青年学生来我校学习深造,我校今年安排50万元,用以奖励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江苏省2007年普通本科二批录取的文化总成绩优异的新生。按考生文化总分排列名次,列前10名的同学奖励18400元/人(相当于四年学费);列第11-30名的同学奖励9200元/人(相当于二年学费);列第31-60名的同学奖励4600元/人(相当于一年学费)。
四、助学工作 盐城工学院郑重承诺:“绝不让一名勤奋而有才华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是我校助学工作的宗旨和根本目标。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勤、补、减”和“绿色通道”助学工作体系。
五、国际合作办学 今年我校继续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联合招收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两个本科专业,45人/专业,在我校学习3年,英国1年,成绩合格可以获得两校双学士。招生计划单列,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70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如果线上生源不足,可以降分录取。
六、NIIT计算机教学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构建软件人才培养新机制,推动江苏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江苏省教育厅及15所本科院校与印度安艾艾迪信息技术学院(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NIIT),2006年7月31日签订了“引进多元本科计算机课程培训理念与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软件人才”的合作协议。 NIIT计算机教学体系享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得到世界上许多著名软件公司的认可。通过NIIT计算机教学体系的学习,学生能够全面掌握主流和最新的软件开发技术,能够在制造业信息化领域从事多种富有挑战性的工作。
七、监督机制 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建立了一系列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努力使招生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招生每一环节的工作,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515-8168027)和举报邮箱(jjjc@ycit.cn)。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并经省招办审核后,将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盐城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立交桥东首 邮编:224051 联系电话:0515-8219191,8298060 传真电话:0515-8189191 招生咨询网址:http://zjb.ycit.cn E-mail:zjb@yci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