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600余万元;
(二)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数项,年发放金额680余万元;
(三)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350余万元。
(四)贷学金:考取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凡录取的新生(户口在县及县以下),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扬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贷款金额由农村信用社参照我校的学费、住宿费和扬州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用状况等自主核定。
2、凡录取的新生,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所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