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
3、按5门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高分优先录取。
5、报考工科专业的考生必须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的任一门。
6、如果第一志愿录不满,在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充录取,以此类推,录满为止。如果某专业仍未录满,再在填报专业“服从”的考生间进行调整。
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1、为本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及本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
2、获市级以上表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干,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在学科竞赛、科技发明、音乐、体育、美术、书法、演讲等方面的特长生。
4、军烈属子女。
5、办法:所有选择性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录取
收费标准:普通类4100元/年、人、艺术类6100元/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