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实行按志愿录取。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4)体检标准:执行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5)我校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录取。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6)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办主页(http://xsc.seu.edu.cn/zsb)上公布。
8)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